一、負責集團董事會、黨政聯席會、董事長辦公會議制度的制訂及會議組織工作。
二、負責集團機關行政事務、組織協調、公文處理、檔案管理、信息宣傳、車輛管理、督辦督導、保密等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相關工作。
三、負責組織起草集團綜合性的工作計劃、報告、總結、規劃、通知(告)、相關規章制度等。
四、負責集團印章、印鑒、證照等的保管、使用和審驗。
五、負責集團機關各類辦公用品的采購、供應及辦公設備的維護、管理。
六、負責集團會務接待工作。
七、負責與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及外事活動的安排等。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經營管理部部門職責
一、負責擬定集團總體經營計劃和目標。
二、制訂集團經營業務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負責集團經營業務調研和分析。
四、負責集團各經營單位專項計劃、年度經營計劃的匯總、審核和考核工作。
五、監督、檢查各經營單位計劃目標執行情況。
六、指導安全生產和應急預案處置體系建設。
七、負責法律事務工作。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業務發展部工作職責
一、負責搜集、整理和分析行業政策法規,制訂、調整、完善集團中長期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并根據集團發展實際制定年度業務發展思路和投資計劃。
二、負責健全完善集團投資管理制度,指導、審核、督促集團所屬公司的制定、完成本公司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業務開拓計劃。
三、負責集團資產重組、所屬企業改制、對外投資、重大資本性支出、重大技術改造以及投資性新業務拓展的評估論證工作。
四、參與集團新增項目的前期可行性論證、策劃、立項、實施、融資及投資評估工作。
五、負責完成集團新增項目的上報審批工作。
六、負責政府各類補助資金的申領及集團科技計劃項目的申報、推廣和技術創新工作。
七、負責集團對外業務的溝通、交流、學習工作。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物流園區開發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
總體職責:
一、負責貫徹集團關于發展物流園區業務的決策,及時掌握省內外物流園區開發情況,制訂、調整、執行符合集團發展戰略的物流園區發展規劃,并結合物流園區發展規劃編制年度物流園區項目投資計劃、指導各物流園區項目籌建組(項目公司)按時完成,健全和完善物流園區建設、運營管理制度。
項目前期職責:
項目前期職責:
二、建立物流園區開發工作溝通協調機制,負責前期與各省市開展項目對接及與項目所在地管理機構和當地政府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
三、負責對意向建立園區所在經濟發展環境、行業政策、市場動向等情況進行調研,提出具體的開發建議,獲集團同意后簽訂項目投資意向書。
四、協調成立物流園區項目籌建組(項目公司),指導項目籌建組(項目公司)做好項目可行性論證、項目商業策劃、實施方案評估及項目內、外部立項等手續審批工作。
五、負責向項目所在管理機構爭取更多優惠政策,并簽訂規范、正式的項目協議書。
項目中期職責:
項目中期職責:
六、負責制定各物流園區項目年度開發目標,對建設手續、建設進度、建設質量、安全生產、合同執行、檔案管理等進行監督、檢查、通報工作,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有關問題,推動項目順利建設。
七、指導項目籌建組(項目公司)做好物流園區項目的信息發布、推介、洽談等招商引資工作。
項目后期職責:
項目后期職責:
八、負責組織做好物流園區項目竣工驗收、投產運營、后續開發等工作,并根據要求開展項目投資決策后評價工作。
其他職責:
九、負責編制物流園區項目進展報表,做好項目運營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工作職責
一、負責制訂集團財務、資產、內部審計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集團融資、預決算、財務會計核算、資金等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三、負責審核集團所屬各經營單位的年度經營計劃、預算和利潤分配。
四、負責集團的財務分析工作并定期提供財務分析報告。
五、負責監督和指導集團所屬各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
六、負責集團資產管理和所屬經營單位重大資產處置審核。
七、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集團項目建設和有關干部離任等財務審計工作。
八、負責集團統計報表的填制和報送工作。
九、負責組織開展集團各級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十、負責集團股權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力資源部工作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上級部門人事勞資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負責集團員工招聘、錄用、考核、調動、離職管理。
三、負責集團干部的組織考察、聘任、考核、交流與解聘等工作。
四、負責集團薪酬管理和集團機關員工及所屬單位負責人的績效考核工作。
五、負責集團各單位機構管理和崗位設置管理工作。
六、負責集團機關員工工資、獎金、福利的核定發放工作,并對所屬單位的薪酬、福利標準予以指導管理。
七、負責集團員工的勞動合同、職稱、檔案管理工作。
八、負責指導、監督集團所屬各經營單位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九、負責集團員工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群工作部工作職責
黨群工作部是公路港集團黨委的日常工作機構,負責集團黨群組織建設、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創建、企業文化建設等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制訂集團黨群工作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黨的組織工作,安排和實施對基層黨支部建設、黨員思想教育、黨的組織發展和黨員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各種創先活動。
三、負責黨的宣傳工作,對集團職工進行思想教育、形勢教育。
四、負責集團工會、團委、女工委等群眾性組織建設和日常事務管理工作,指導基層群團組織開展工作,發揮作用。
五、負責文明創建工作,組織開展“學創”活動的檢查、評比、申報等工作。
六、負責集團計劃生育工作。
七、負責集團企業文化建設。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紀檢監察部工作職責
紀檢監察部是公路港集團紀委的日常工作機構,負責公路港集團反腐倡廉、執紀監督等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集團黨委、紀委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斗爭和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指示、決定。
二、負責監督檢查集團黨員干部和監察對象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上級的決定、命令的情況,并按規定和權限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三、負責紀檢監察信訪工作,受理對違紀問題的檢舉、控告、申訴。
四、負責對集團征求提拔任用干部的人員,在廉政方面提出反饋意見。
五、負責參與研究制定集團與經濟活動有關的規章制度,參與重大經濟事項的可行性論證以及工程、設備采購等項目的招投標工作,并對集團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情況實施監督。
六、組織集團紀檢監察干部的理論、政策和業務學習,提高紀檢監察干部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七、完成集團領導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才交流中心工作職責
集團人才交流中心為新進畢業生、交通投資集團調入人員、公路港集團招聘人員、轉崗人員、內退職工及待崗人員等的歸口管理機構,主要負責對此類人員進行統一管理,接受集團人力資源部相關業務指導和管理。